8.5 保護勞工權利和促進安全的工作環境
- 遵循本國勞動基準法、就業服務法等相關法令保障各類勞工各項權益。
- 本校工作規則中明訂員工各項工作權利與義務,實踐良好雇傭關係。
- 自2006年6月起,參加勞動部職安署推動無災害工時紀錄活動,迄今累積28,770,278小時無災害紀錄,經評選為110年度績優事業單位,獲頒金獎之榮譽。
- 依「勞資會議實施辦法」定時舉辦勞資會議,相互溝通意見,促進團結合作,提高工作效率,解決約用人員權益問題。(本校工作規則第四十八條)
- 訂有「教師申評會組織及評議要點」及「職工申訴評議委員會組織及評議要點」,提供教師及職工申訴管道,保障權益。
8.7 結束現代奴役、販賣和童工
- 保障員工工時及休假,無強迫勞動,加班需徵得同意。(本校工作規則第四章)
- 依規定,無聘用童工。(勞動部勞動基準法第45條)
8.8 充分就業和同工同酬的工作
- 依遵循勞動部基本工資規定,保障就業平等。
- 訂有公平、公開薪酬制度,員工薪酬依朝陽科技大學教職員工敘薪辦法支給。專案計畫人員依循公開薪資標準依據職務、學歷及年資敘薪。
- 依循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、原住民族工作權保障法,保障晉用人數比例。
- 透明、公開各類教職員工統計人數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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